新甘肃客户端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王睿君)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将党参、肉苁蓉(荒漠)、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等9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至此,我省申报的党参、黄芪、肉苁蓉等3种物质正式纳入食药物质目录。
食药物质是指在我国传统饮食文化中,一些中药材在民间往往作为食材广泛食用,在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规范为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通渭县第三铺乡黄芪育苗基地里,农户正在放苗除草。新甘肃·甘肃日报通讯员 张子斌
自2013年起,省卫生健康委对当归、党参、黄芪、红芪、肉苁蓉等甘肃地产大宗特色中药材进行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等,并积极争取原国家卫生计生委支持纳入药食同源物质目录或审批为新食品原料。2020年,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开展研究,收集多方意见和资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甘肃省党参黄芪肉苁蓉等食药物质开展生产经营试点工作方案》。我省在全国率先启动党参、黄芪、肉苁蓉等食药物质的生产经营试点工作。
试点期间,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党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黄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肉苁蓉》以及对应的3项生产卫生规范标准。同时,连续3年专门制定党参、黄芪、肉苁蓉等3种物质的风险监测方案和配套的监管措施等。全省累计批准党参、黄芪、肉苁蓉试点生产企业60余家,研究开发200多个产品品种。
此次3种食药物质获批,将对扩大我省党参、黄芪、肉苁蓉消费需求,延伸产业链条,壮大经营主体,激活市场潜力,促进特色产业多渠道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及推动全省中医药产业和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产生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