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韶华 “益”心为公——记“最美公务员”刘欣

新天水记者 柴琪 张文都

这是一条艰辛的路,她一走就是12年。

这是一段不平凡的经历,酸甜苦辣,她却乐在其中。

在参与数百起公益诉讼案件八年中,她维护了群众公共利益,守护了万千灯火,被同行称为“铿锵玫瑰”,被群众亲切地称为人民的检察官——她就是2月4日获得2023年全国“最美公务员”殊荣的天水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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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欣(左二)

勇做公益诉讼的“追光者”

2月3日,“80后”的刘欣身着“检察蓝”,胸前佩戴的国徽熠熠生辉,她站立在案桌前正在梳理一堆堆案卷,英姿飒爽、神情专注。

出生于1986年的刘欣,山东聊城人,中共党员。自2012年6月进入检察官队伍以来,在平凡的基层检察官岗位上,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使命担当,甘当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忘我奉献的实干家、初心使命的传承人,以正义之剑护航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成为天水市检察系统“闪亮的星”。

2015年,天水被甘肃省检察院列为全省8个检察公益诉讼试点地区之一。这是全国检察机关试点的一项新业务,既无先例可循,也无经验照搬,如何顺利“破零”,打造一批“样板”,是试点地区的重要任务。

作为一线办案人员的刘欣面对未知的领域,查资料、学法条,反复揣摩,逐渐了解检察机关的全新职能;面对办案的困境,她走访行政机关,实地开展调查,积累大量的案件线索;面对疑难复杂案件,她和同事们加班讨论,向上级检察机关请示,破解了难题,很快打开了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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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欣工作中

她对天水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记忆犹新。2016年,张家川县多家采砂场因非法采砂、遗留沙坑,河道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张家川县检察院向水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彻底履职整改,但后续现场回访发现并未有效整改。为此,市检察院决定对张家川县水务局提起诉讼,刘欣为案件主办人。刘欣和同事到砂场一待就是一周,经常顶着炎炎烈日调查取证,最终收集到行政机关未依法全面履职的关键证据,成功对张家川县水务局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使16家非法采砂场关停取缔,被破坏的河道及耕地得到平整恢复。该案胜诉后,在当地引起了比较广泛的关注,为全市公益诉讼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讲起那段经历,她感悟颇深地说:“这个案子不容易,但我们办成了‘铁案’,取得了‘零’的突破。也是这件事,让我更加注重学习提升和调查走访,努力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能力,誓要作天水公益诉讼行业的先行者、追光者。”

随着案件办理的积累,刘欣发现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刚性不足,行政机关支持配合度不高,成为全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的瓶颈。于是,她主笔起草《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提出七项保障措施,助力把监督措施做成刚性文件后经市委审定印发,取得良好成效,在全省检察系统交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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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欣(中)

乐做公共利益的“守护人”

有人说,公益诉讼干的就是到处给别人“找茬”的事,可刘欣始终坚持从人民立场看待这项工作。“公益诉讼事关百姓生活,代表的是公平与正义,维护的是公共利益,案件再难办,都要坚定走下去。”她说,如果我们“找茬”能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的问题,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让一分分、一点点流失的国有财产顺利追回,就必须把“茬”找到底。

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麦积区罗家沟矿山生态受到破坏,天水市检察院将此事列为全市首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办理。刘欣作为案件主办人,调查中看到昔日郁郁葱葱的罗家沟在非法采矿的破坏下,到处是裸露的岩石、堆积的弃渣时,她当即下决心要依法追究采石企业的法律责任,还当地老百姓一片绿树蓝天。那几个月,刘欣的工作是“连轴转”,白天去现场调查取证,晚上伏在案头整理案卷,经常一干就到了凌晨,同事们都戏称她“女汉子”。在她夜以继日的努力下,3家采矿企业自愿调解依法承担349万余元矿山修复费用,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如今罗家沟受损的山体重新披上了绿装,焕发出勃勃生机,成为公益诉讼助力矿山修复治理工作示范点。

2022年4月,省检察院将自备井影响高铁行车安全案件线索交办天水,这是宝兰客专运行以来就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主要是周边农户抽水灌溉屡禁不止,给高铁运行带来安全隐患。刘欣先后3次协调联系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召开磋商会议,通过推动实施天水市东部水源地灌溉机井关停及管网改造工程,妥善解决了铁路行车安全、农田灌溉需求和水源地保护之间的矛盾。

大案要案是刘欣必须啃下的“硬骨头”,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更让她牵肠挂肚。武山县曾有一条臭名远扬的“垃圾渠”——东顺渠,困扰周边群众多年。刘欣开展调查后,要求武山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督促行政机关对东顺古渠进行全面治理,很快就恢复了灌溉功能,该案入选最高检2022年度“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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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欣(左一

2021年12月,她发现行政职能部门个人信息监管存在漏洞,立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有关单位加强技术安全保障,为全市14万公积金缴存户个人信息筑牢了保护屏障,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典型案例。

去年3月,她走访妇联、民政部门,了解全市妇女儿童和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开展情况,部署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针对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人身和人格等方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件,为妇女群众筑起坚实的权益“保护网”。

大案要案显担当,细枝末节见真情,刘欣用对党同人民群众的一颗赤诚之心,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什么是“人民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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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欣(左一)

誓做百姓权益的“代言人”

12年来,刘欣始终把“高标准、严要求”作为自己工作的准绳,坚持用一流的业绩回馈组织的培养关爱和群众的期盼信赖。

多年来,刘欣一直保持着这样一个习惯——将国家和省上最新的检察办案典型案例摆在案头,随时翻、随时看、随时学,不断提升自己,鞭策自己。闲余时,也总是利用最高检、省检察院的微信公众号和“检答网”,开拓办案思路,学习先进经验,在坚持不懈的学习实践下,她业务能力不断提升,逐渐成为全市检察系统的“排头兵”,连续两届在全省检察机关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得业务标兵称号。

2016年10月她代表甘肃省参加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检察业务竞赛,荣获“检察业务能手”称号,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人才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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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欣(左

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刘欣深刻体会到这一点,为了将天水公益诉讼的“试验田”打造成“样板田”,她对全市办结的案件定期进行梳理,对优质案件做到“一案一总结”,宣传办案成效,讲好检察故事,12个公益诉讼案件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作为一名女检察官,刘欣在青年干警的“传帮带”上也是不遗余力。2023年,她对天水市参加全省公益诉讼业务竞赛的3名参赛选手进行全方位指导,通过制定培训计划、传授办案经验、讲解典型案例,指导他们获得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天水市检察院荣获竞赛组织奖,充分展示了天水检察的“硬核力量”。

刘欣是一名直爽的山东姑娘,她把肩上的这份责任看得比“泰山”还重。正是这种朴素的信念,她在平凡的基层检察官岗位上收获了不菲的荣誉:先后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能手、全省检察机关业务标兵、全省百名新时代政法英模、天水市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十大杰出青年。去年11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个人一等功荣誉称号。

编辑:赵媛媛
责任编辑:董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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